為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維護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結合執法工作實際,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輔助人員
(二)招聘名額:2名。
(三)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年齡18周歲以上(
4.大專及以上學歷,符合條件的優秀復轉軍人、有體育、藝術等方面特長的學歷可放寬到高中或同等學歷。
5.具有履行職責所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明顯缺陷、口齒清楚、形象氣質佳、無視覺異常、無紋身。
(二)優先招聘條件:
1.警校畢業生、優秀退伍軍人;
2.曾從事過綜合行政執法輔助、警務輔助和司法輔助等工作的人員;
3.有體育、藝術、寫作等方面特長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犯罪尚未查清或正處于涉及司法案件調查、審理之中的;
3.具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擅自離職,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與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與原用工單位存在勞動糾紛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開報考、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使用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
2.報名地點: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3樓黨群辦301室(翠屏區鼓樓街19號)。聯系人:羅榮。聯系電話:0831-2339895。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填寫《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公開招聘臨時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提交近期2張1寸免冠同版照片及個人簡歷、本人戶口薄、身份證、學歷證。復轉軍人需提供復員證或轉業證及獲得優秀軍人、嘉獎的相關材料,報名時還需提供上述證件復印件。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采用百分制,考試內容以交通行政執法知識為主。應聘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時間:
2.面試。取筆試前3名應聘人員參加面試,如遇末位成績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面試主要以現場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誠實敬業精神、工作能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
3.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辦公地點公布。
(三)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的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自理)。若遇體檢不合格者,按從高分到低分原則遞補體檢人員。
(四)考核
對通過考試及體檢合格的人員,對其進行全面考核,內容為品德、誠信、廉潔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薪酬待遇
考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現行省、市相關規定執行,購買五險一金,另按規定享受出差補助、帶薪年休假、年度健康體檢、職工食堂等福利待遇。
五、紀律監督
在招聘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電話:0831-2339895監督電話:0831--2323231
六、其他事項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棄權。
(二)報名者要對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三)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解釋。
信息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
宜賓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jtysj.yibin.gov.cn/sy/tzgg/202205/t20220505_1725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