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招錄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職位及人數
市中級法院法官助理25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政治素質過硬、品行良好,具備從事法官助理工作的專業技能;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法學專業(學科代碼:A0301、B0301),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優先;
6.年齡18周歲以上,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1994年4月21日之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1992年4月2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7年4月21日之后出生);
7.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除以上招錄條件外,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配偶、父母擔任所報考法院轄區內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設立人)或在所報考法院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
5.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的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現場確認”方式,未網絡報名的,現場確認不予受理;未進行現場確認的,網絡報名無效。
(一)網絡報名。報考人員應在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至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下午18:00期間登錄指定網站(https://zhaokao.szhr.com.cn/)進行報名。
注意事項:招錄職位按照1:10的比例限制報名人數,當報名人數達到招錄人數的10倍時,系統將自動停止報名。由于資格初審不合格導致報名人數在限額內有空缺的,考生在報名人數限額內仍可報名。請考生密切留意實時報名情況,盡早填報。招錄職位相關情況見附件1。
(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的,系統將顯示已審核,可按要求參加現場確認。系統顯示材料不齊退回的,不保留報名資格,需補齊材料重新進行報名。
(三)現場確認。資格初審合格的,請于4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8:00攜帶報名資料到武漢市洪山區維也納國際酒店街道口理工店一樓會議室(地址:武漢市洪山區珞獅路122號,地鐵:2號線、8號線街道口站)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受理。現場確認通過的,當場領取準考證。
現場確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生證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如有則附,未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提交法律資格考試主觀題合格成績單);
4.獲獎證書等其它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均驗原件,提交復印件一份。
四、筆試
測試科目為兩科:《綜合素質測試》和《法律知識測試》,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參加以上兩科考試。(考試大綱見附件2)
時間: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兩科考試連續進行,總時長為150分鐘)
地點:華中師范大學桂子山校區,考場具體位置見準考證。
筆試人員憑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40%+法律知識測試成績×60%。
筆試成績劃定合格線,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6:00后,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排名。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成績合格報考人員中按照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列為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合格的人數少于面試人選上限,則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都列為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憑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
時間: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點:武漢市,具體地址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并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劃定合格線。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20:00后,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錄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人選憑居民身份證、攜帶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參加體檢。
集合時間: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
集合地點:武漢市,具體地址另行通知。
如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的,視情況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的按程序確定為考察對象。
七、考察
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職位的相關情況進行考察,同時進行資格條件復審,核實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如發現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錄用資格。
八、公示和錄用
考察合格的,確定擬錄用人員,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未發現有影響錄用情形的,辦理正式錄用手續。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錄用的,視情況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九、補錄
擬錄用對象全部錄用完畢后,根據招錄單位實際情況,可以從招錄考試總成績合格且在一年有效期內的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補錄。招錄考試成績有效期自考試總成績發布之日起算。
十、簽訂合同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三至五年(含試用期)。
十一、注意事項
(一)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當地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有關招錄信息、疫情防控要求將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等原因而影響招錄的,相應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報考人員應合理安排好行程,按照本公告規定或電話、短信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確認、筆試、面試、體檢各項程序,遲到或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和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招錄資格。
(四)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須于報名首日(即2023年4月2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五)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合格,尚未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的,視為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六)本次招錄不指定考試用書,不指定任何機構進行培訓,不收取任何考試費用。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年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錄勞動合同制審判輔助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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