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場堅定,有理想信念。遵規守紀,誠實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所需條件。
(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高層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急需緊缺人才: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民營經濟組織、基層認定、“雙定向”職稱資格)的人才,或具有高級技師資格的高技能人才,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確屬高精尖專業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但須確保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符合擬報考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應聘崗位同時要求學歷和學位的,應當具有與學歷、專業相對應的學位。應聘人才學歷、專業須與教育部學信網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所載的信息一致,有學位要求的崗位報考者的學位信息須與學信網(學位網)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所載的信息一致,方視為符合崗位要求。對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專業目錄》、與緊缺急需專業相近相似的學歷專業,經單位按相關規定認定后可按相近專業報名。
(五)2025屆高校畢業生未取得學位證、畢業證的,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定向引進2025年度高校畢業生的崗位,限畢業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畢業生,并面向2023、2024年度畢業但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開放,且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高校畢業生是指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類學生、各類非學歷教育的學生。
(六)招聘崗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主要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參公)單位,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到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指入學至畢業證書頒發前)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日最后一日,按照“對年對月”計算(具體認定結合社保繳費、勞動(聘用)合同、工作單位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