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崇州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崇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務輔助人員3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須在應聘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聘用制書記員,3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組織紀律性強,服從組織安排;
3.具有擬聘用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職業技能、工作經歷和職業資格;
4.身體健康,勝任擬聘用崗位的工作任務;
5.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未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
(二)崗位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
3.掌握計算機及軟件使用等必備的辦公辦案技能,具有較高的文字錄入水平;
4.同等條件下,法律專業或具有法律工作經歷者(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或本市服務期滿4年大學生志愿者優先錄取。
四、崗位職責
協助檢察官開展工作。
五、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1.被聘用人員與崇州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崇州市人民檢察院從事檢察事務相關工作,由崇州市人民檢察院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統一指揮調度,要求被聘用人員服從單位安排的崗位分配。被聘用人員必須遵守用人單位、派遣單位相關管理制度。
2.合同首次簽訂年限為4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
3.書記員薪酬待遇為:基本工資2000元/月/人(含社保、醫保個人應繳納部分)+績效考核獎金500元/月/人。
4.按國家規定統一購買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六、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應聘者應在本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應聘崇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發送到報名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郵箱:209869506@qq.com,郵件主題為:姓名+應聘崗位+聯系電話,報名表內容及格式不得隨意修改。
(二)報名時間
(三)其他要求
1.應聘者按照公告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進行網絡報名,報名表中應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準確完整。
2.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應聘者在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七、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等,對應聘者提供的報名信息進行線上初審,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分段分批進行現場原件校驗,未按時參加原件校驗的,取消審查資格。原件校驗時按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應聘崇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2.應聘者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獲獎(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
4.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應聘者須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及提供原件校驗當日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告(電子版、紙質版均可)。
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發放《考核通知書》。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法律基礎知識、政治、經濟、文化等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筆試注意事項:應聘者憑《考核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以及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及提供筆試當日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告(電子版、紙質版均可),按《考核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考場分段分批進行筆試(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確定筆試時間)。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在75分及以上的,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3.面試注意事項:面試人員憑《考核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以及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及提供面試當日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告(電子版、紙質版均可),按《考核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考場候考,分段分批進行面試考核(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確定面試時間)。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應聘者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總成績
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名次)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進行遞補。進入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按照體檢醫院收費標準由應聘者自理。
八、紀律與監督
招聘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應聘者,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舉辦任何培訓輔導班,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范圍,不收取報名費。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公開招聘咨詢電話:
(028)82273472崇州市人民檢察院
(028)82313917崇州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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