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堅持公平公開、擇優錄用的原則,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編外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執法輔助崗4名
(二)報名條件:
1.年滿18周歲,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決定,服從工作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德、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基層環境保護工作,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4.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在校在讀學生不得報考。已考取研究生的報考者,需提供已放棄就讀研究生的書面證明材料;
5.專業要求:全日制大專學歷限規劃建設類、生態環境類、法律類、中文傳播類、化學化工類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限專業;
6.有一定的語言表達、文字書寫、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
7.年齡在30周歲以下(
8.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報名
(一)報名途徑: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
(三)報名地點:從化區街口街青云路16號505室。
(四)咨詢電話:020-87957501。
(五)報名資料要求:報名者須持報考人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及認證、學位證書及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空白處簽名),無犯罪記錄證明和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填寫并打印《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從化分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應聘人員所交復印件資料不予退回。
(六)資格審核:應聘者通過資格審核方可參加考試。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考試資格。報名資格初審合格者,電話或短信通知進行考試。
三、考試辦法
采取面試等形式對報名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試,具體安排、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綜合考核考試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擬錄用人員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將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五、聘用事宜及工資待遇
(一)公布招聘結果:根據考試、體檢的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并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對招聘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擬聘用人員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向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從化分局辦公室申請復核。
(二)對聘用人員辦理有關勞動用工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履行勞動合同;考核不勝任的,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資待遇:按照政策規定的有關標準要求執行。
六、注意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已招用的應取消資格或解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拒服兵役或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應聘人員與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從化分局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或姻親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7.其他依據法律法規、政策不宜招用的人員。
(二)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公告上職位要求的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三)由于應聘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有關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四)本次招聘按照考試當時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執行,報考人員應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
(五)考生如出現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配合接受相應安排。
(六)本公告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從化分局負責解釋。
七、聯系事項
招聘單位: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從化分局
地址:從化區街口街青云路16號
聯系人:黃生
聯系電話:020-87957501
附件: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從化分局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wps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從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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