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海南省面向全國引才引智,為二級以上醫院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以急需緊缺崗位為重點,面向全國(不含本省)剛性引進“好院長”5名、“好醫生”50名(根據實際需求動態調整)。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
3.具有較扎實的醫療衛生專業知識,能夠滿足我省醫療衛生機構合作需要,能夠顯著提升衛生事業發展水平;
4.身體健康;
5.無違法犯罪記錄;
6.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流動的情形;
7.法律、法規、規章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資格條件
1.“好院長”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引進的三級醫院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三級醫院院長或副院長;引進的二級醫院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二級以上醫院院長或副院長;引進的三級醫院副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三級醫院副院長或科室主任,引進的二級醫院副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二級以上醫院副院長或三級醫院科室負責人(主任或副主任);
(3)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4)管理業績突出,取得國內同行公認的管理成績;
(5)剛性引進的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2歲,急需緊缺的優秀人才可適當放寬。
2.“好醫生”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服務的應具有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三級醫院的學科帶頭人或擔任三級醫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職務、省級醫學會專科副主委以上職務的主任醫師,學歷可放寬至本科;在二級醫院、市縣級公共衛生機構服務的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3)具有10年及以上臨床工作經驗或公共衛生工作經驗,急需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
(4)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22)》的專業技術人才;
(5)符合我省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急需緊缺專業崗位要求;
(6)剛性引進的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2歲,急需緊缺的優秀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失信被執行人;
4.《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規定不能應聘的;
5.現役軍人;
6.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存在以下禁止被錄(聘)用為公務人員的情況: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失信被執行人;
7.在
(備注:銜接2023年第一批剛性引進“好院長”“好醫生”招聘報名截止時間)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優惠待遇
(一)各市縣和醫療衛生機構滿編情況下確需引進人才的,可依據《中共海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海南省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管理辦法〉的通知》(瓊編[2019]17號)第十四條有關規定,根據本部門本年度預計退休實際人數向本級機構編制部門提出用編計劃申請,待辦結退休手續后,辦理引進人才入編手續。服務期不少于8年。省、市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在核準的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額內,做好引進人才的聘任工作。如有特殊需要,經報同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可適度設置特設崗位,待完成工作任務后或相應等級的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照管理權限予以核銷。
(二)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其配偶自愿來海南就業的,可按照《海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瓊辦發[2018]39號)有關規定辦理;其子女入園入學和中、高考報考按照《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瓊教基[2018]29號)有關規定辦理。引進人才(含調入我省工作的配偶)調入我省前的工作年限或參保繳費年限可按國家和我省的相關規定銜接。
(三)凡簽約8年以上(含8年)的,在正式聘任后一次性發放安家費。具體標準為:三級醫院“好院長”60萬元;二級醫院“好院長”50萬元;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50萬元;二級醫院、市縣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40萬元。如服務期少于3年而解除或終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調離、辭職、自動離職、解聘等)的,須退還全部安家費;服務時間少于8年的,已發的安家費按每少服務1年退還1/8計算金額給發放部門。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
(四)引進人才前5年發給特殊補貼,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結果分等次發放,考核結果未達到稱職的不發放。原則上用人單位應把引進的“好院長”“好醫生”統一納入單位年度考核,不單獨組織。省衛生健康委視情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考核。具體標準如下:三級醫院“好院長”年度考核為優秀的10萬元、稱職的8萬元;二級醫院“好院長”年度考核為優秀的8萬元、稱職的6萬元。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年度考核為優秀的8萬元、稱職的6萬元;二級醫院、市縣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年度考核為優秀的6萬元、稱職的4萬元。前五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合同后不再發給特殊補貼。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
四、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按要求將填寫《海南省2023年度第二批剛性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報名表》發送至chenlizhi@hainan.gov.cn電子信箱,登記表重復發送超過2次不接受報名。并按要求將資格審查材料復印件(一式兩份)編序號膠裝,采取郵政特快專寄省衛生健康委人事處;應聘材料不予退還。
3.聯系人:陳老師、李老師;
4.聯系方式:0898-65373065、65332511。
5.郵寄地址:海口市美蘭區海府路59號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312室,郵編:570204。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
(1)個人綜合報告(實事求是撰寫、不限格式)
(2)海南省2023年度第二批剛性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報名表;
(3)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在學信網和學位網的相關證明材料;海外留學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執業醫師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文件和評審表;
(6)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任職文件等,如科主任任命;
(7)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社保繳費清單;
(8)可提供的重要獲獎證書和業績證明等材料。
(9)臨床醫師提供3份完整臨床病案,疾病預防控制醫師提供3份流行病調查報告或3份應急處突情況報告;技師提供3份,每份不少于1000字的本人使用、推廣或創新本專業某項技術、方法等的分析報告;藥師提供3份,每份不少于1000字的本人獨立撰寫的藥物治療方案、或門診處方點評或病歷點評、或藥學監護、或實驗室技術研究分析等相關材料;
(10)根據相關規定須提供的佐證材料。
(注意:以上提供材料必須完整,招考單位無提醒補齊義務,如因未完整提供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資格審查方式方法
省衛生健康委相關處室組織開展資格審查,向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提交資格審查合格名單,經審核后在省衛生健康委網站公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包括面試、試用期、正式聘用后),對偽造、剽竊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限期市縣衛生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取消聘用資格或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并退回安家費等,其相關后果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三)組織考核評估
考核評估及資格審查由省衛生健康委統一組織實施,對剛性引進人才按計劃組織考核評估。
1.考核評估時間:擬于11月上中旬組織;
2.考核評估方式:原則上組織現場面試,視情采取網上面試;
3.考核評估內容:醫德醫風、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重點考評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能力和工作業績;
4.考核評估專家組構成:由省衛生健康委根據申報人選專業,按照相關規定抽調相關學科優秀專家和用人單位相關人員組成,人數為5-7人。
考核評估專家組確定考核評估合格候選人員名單后,報請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省衛生健康委將合格候選人員名單反饋給相關市縣衛生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
(四)確定預聘名單
相關市縣衛生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用人單位以考核評估結果為依據,按照雙向選擇確定考察人選,并按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執行,考察應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查,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完成后,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由相關市縣衛生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用人單位按1:1比例確定剛性引進預聘名單,報送省衛生健康委審核,由省衛生健康委在省衛生健康委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如預聘人員放棄聘用、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查存在問題影響聘用等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低依次遞補或根據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五)簽訂合同和辦理調轉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經同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由衛生主管部門指導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確立人事關系,按有關規定為剛性引進人才辦理調轉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0898-65332511;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處:0898-65336895。
六、其他事項
1.本方案由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2.聯系(咨詢)電話:0898-65373065。
附件:1.海南省2023年度第二批剛性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崗位申報表
2.海南省2022年度第二批剛性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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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310/c8b511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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