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融媒體中心是縣委宣傳部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為充實縣融媒體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力量,經縣委編委會議研究同意,縣融媒體中心計劃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擇優選調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5名,選調計劃與崗位條件見《湘潭縣融媒體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范圍:面向湘潭縣在編(含編制備案)在崗事業單位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公開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未滿一年,新提拔職務未滿一年的;
3.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調動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9.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關說明
1.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留學國(境)外的學歷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通過學歷認證的,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對有疑義的學歷證書,以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2.報考人員的專業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本次公開選調崗位專業要求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選調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選調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縣融媒體中心黨組研究決定。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8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情況依此類推。
4.崗位要求的證書必須在報名前取得。
四、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全程信息發布官方網站:湘潭縣新聞網(https://www.xtxnews.cn)、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工作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時進行的方式。
1.時間:2024年4月17日至4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點:湘潭縣融媒體中心人事股(湘潭縣鳳凰中路815號308室)。
3.報名和資格審查需提供的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及復印件1份;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打印的學歷證明1份;
(4)《湘潭縣融媒體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3);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片2張。
4.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報名登記表由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如提交材料和證件不齊全、不及時、不真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屬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5.重要提示。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縣新聞網、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資格審查、崗位計劃調整、筆試、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
1.開考比例: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崗位選調計劃。崗位選調計劃調整情況另行公告。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準考證于筆試當天在考點領取)。
3.筆試內容:新聞寫作,總分100分。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選調計劃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同時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四)遞補
如遇考察棄權、考察不合格、不符合選調條件等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擬選調人員公示發布之后,不再進行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湘潭縣新聞網、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正式選調人員,依程序辦理調入手續,選調人員按調入單位崗位設置及空缺情況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五、其他事項
對本次選調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咨詢電話:0731—57883427。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湘潭縣融媒體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縣融媒體中心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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