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根據《海南省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工作方案(2021—2025年)》(瓊府辦函[2021]513號),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面向全國招才引智,為我省二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柔性引進人才。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以急需緊缺崗位為重點,面向全國柔性引進34名“好醫生”(根據實際需求動態調整)。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
3.具有較扎實的醫療衛生專業知識,能夠滿足我省醫療衛生機構合作需要,能夠顯著提升衛生事業發展水平;
4.身體健康;
5.無違法犯罪記錄;
6.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流動的情形;
7.法律、法規、規章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資格條件
柔性引進“好醫生”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服務的應具有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三級醫院的學科帶頭人或擔任三級醫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職務、省級醫學會專科副主委以上職務的主任醫師,學歷可放寬至本科;在二級醫院、市縣級公共衛生機構服務的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3)具有10年及以上臨床工作經驗或公共衛生工作經驗,急需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
(4)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22)》的專業技術人才;
(5)符合我省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急需緊缺專業崗位要求;
(6)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歲以下(即195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急需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
(7)符合《海南省柔性引進人才實施辦法》(瓊辦發[2019]104號)引進標準;
(8)符合具體崗位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失信被執行人;
4.《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規定不能應聘的;
5.現役軍人;
6.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存在以下禁止被錄(聘)用為公務人員的情況: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失信被執行人;
7.在2023年10月27日前,已與海南省內醫療衛生機構建立人事(勞動)關系或已在海南省內交納社保或個稅的;
(備注:銜接2023年第二批引進“好院長”“好醫生”招聘報名截止時間)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優惠待遇
柔性引進人才符合院士等A類人才標準的每年工作補助80萬元;符合B類人才標準的每年工作補助25-30萬元;符合C類人才標準的每年工作補助20-25萬元;符合D類人才標準的每年工作補助10-20萬元;符合E類人才標準的每年工作補助6-10萬元,具體補助金額由省衛生健康委會同市縣衛生健康委和用人單位根據相關規定研究確定。柔性人才工作補助由用人單位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支付。柔性人才服務滿一年后,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根據簽訂的雙方協議、高層次人才證書、工作實績等實施考核,考核合格的省財政按工作補助的40%對用人單位給予獎勵。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省衛生健康委官網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省衛生健康委網站按招聘公告要求進行報名,將填寫的《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2024年度柔性引進“好醫生”報名表》電子版發送至chenlizhi@hainan.gov.cn,同時將資格審查內容復印件編序號(機打或手寫)膠裝,采取郵政特快專寄省衛生健康委人事處;應聘材料不予退還。
2.報名時間:7月9日-8月31日;
3.聯系人:陳老師、李老師;
4.聯系方式:0898-65373065、65332511。
5.郵寄地址:海口市美蘭區海府路59號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312室,郵編:570204。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須提供以下內容全部復印件
(1)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2024年度柔性引進“好醫生”報名表;
(2)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在學信網和學位網的相關證明材料;海外留學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執業醫師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文件、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查詢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明截圖或在本省省級人社部門官網查詢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明截圖;
(6)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社保或個稅;
(7)應聘人員如根據“三級醫院的學科帶頭人或擔任三級醫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職務、省級醫學會專科副主委以上職務的主任醫師,學歷可放寬至本科”此條件報考我省三級醫院,需提供學科帶頭人或科主任任命等相關佐證材料;
(8)可提供的重要獲獎證書和業績證明等材料;
(9)臨床醫師提供3份完整臨床病案,疾病預防控制醫師提供3份流行病調查報告或3份應急處突情況報告;技師提供3份,每份不少于1000字的本人使用、推廣或創新本專業某項技術、方法等的分析報告;藥師提供3份,每份不少于1000字的本人獨立撰寫的藥物治療方案、或門診處方點評或病歷點評、或藥學監護、或實驗室技術研究分析等相關材料;
(10)根據相關規定須提供的佐證材料。
(注意:以上提供材料必須完整,招考單位無提醒補齊義務,如因未完整提供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資格審查方式方法
省衛生健康委組織開展報名條件審查和能力初篩,向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合格名單,經審定后將符合條件的人選反饋其衛生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包括面試、試用期、正式聘用后),對偽造、剽竊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限期市縣衛生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取消聘用資格或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其相關后果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四)組織考核評估
市縣衛生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根據推薦名單組織考核評估,評估合格名單報送省衛生健康委審定,并在省衛生健康委網站和用人單位同步公示5個工作日。
(五)簽訂協議
公示無異議的,由衛生主管部門指導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海南省柔性引進人才實施辦法》(瓊辦發[2019]104號)要求簽訂協議,按要求落實相關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六、其他事項
1.本方案由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2.聯系(咨詢)電話:0898-65373065。
附件列表:
附件1: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2024年度柔性引進“好醫生”崗位表.pdf
附件2: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2024年度柔性引進“好醫生”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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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s://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407/t20240709_3694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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