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人才強區”戰略,引進一批高水平創新型醫療衛生人才,提升健康服務供給能力,推動現代化濱海大都市首善之區建設邁上新臺階,寧波市第六醫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高層次緊缺人才1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寧波市第六醫院是一家集醫療、教學、科研、康復、預防、保健為一體的三級甲等骨科專科醫院,是浙東區域骨科專病中心。現開放床位968張,職工128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人才307人,碩博士研究生226人(含博士后4人);碩博導師31人,國家級專業學術委員會副主委1名。醫院是國家衛健委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骨外科學專項能力培訓基地、國家衛健委加速康復外科骨科首批試點醫院、國家藥物和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GCP)、國家骨科與運動康復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核心單位、寧波市骨科與運動康復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牽頭單位及中國創傷救治聯盟高級創傷中心。擁有市級及以上重點學科5個、1個市級研究所、2個區級重點實驗室。掛牌設立院士科技創新中心、省博士后工作站,落戶寧波市醫療衛生高端團隊重大攻堅項目1項。連續五年在國家三級公立醫院考核中獲A等級,穩居全國第一梯隊。
二、招聘條件和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和敬業精神,有志于從事醫療衛生事業工作,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能水平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要求;其中招聘崗位為醫生的,所學專業須能報考相應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和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初審和資格確認、考試、簽約、體檢與考察和公示與聘用程序統一進行。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每位應聘人員僅限選報一個招聘崗位。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招聘指標、資格條件、報名郵箱、聯系人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二)資格初審
時間:
招聘單位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將以短信形式告知。
(三)資格確認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紙質報名材料(詳見附件2和附件3)接受現場資格確認,未按要求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視作放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通過現場資格確認的人員將以短信形式告知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未按要求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視作放棄。通過資格確認人員進入考試環節。
本次招聘崗位均為高層次緊缺人才招聘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指標數比例不足3:1,按實際符合招聘條件人數進入考試環節。
(四)考試
采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了解面試人員專業知識、口頭表達能力、分析應變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總分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若同一招聘崗位通過現場資格確認人數與招聘指標比例超過(不含)10∶1的,將組織二輪面試,第一輪面試主要了解應聘人員學習實踐、專業知識、特長榮譽、談吐禮儀、工作愿景和崗位匹配等基本情況,總分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按照6:1比例擇優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第一輪面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確認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務必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的,均視作放棄。
各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簽約、體檢與考察對象。若規定比例內末位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另行加試。總成績及入圍簽約、體檢對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鄞州區衛生健康局官網“人事信息”欄中公布。
(五)簽約
入圍對象須在面試結束后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簽約(不簽訂擬聘用協議的,視作放棄),簽約后無正當理由違約放棄的,記入機關事業單位考試誠信檔案庫。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工作由寧波市鄞州區衛生健康局牽頭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執行。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與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寧波市鄞州區衛生健康局官網和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期取得學歷學位后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遞補
1.在考試環節中,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招聘崗位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2.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年內,簽約、體檢和考察環節有放棄或被認定不宜聘用者、公示結束前等環節出現崗位名額空缺及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不予聘用的,在寧波市鄞州區衛生健康局報送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前,在該招聘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決定是否從高分到低分視情遞補。聘用手續辦理結束后有放棄入職的,原則上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1.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報名的,視為接受相關招聘條件、招聘辦法,并已承諾所提供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應聘人員在報名后任何環節中被查實或認定為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已獲聘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2.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公辦高校、公立醫院報備員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編辦發[2018]33號)文件規定,明確本次招聘人員的崗位身份為報備員額。
3.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人員管理,本次招聘實行服務期制度,聘用人員在鄞州區衛健系統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試用期),服務年限不包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4.未取得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人員解除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2023屆和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含國(境)外)、工作經歷(不含就學期間的工作經歷)及崗位要求的任職資格證書(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的計算截止時間為
6.2023屆和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7.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成績合格證明)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明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相一致)。
8.根據《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應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并按規定實行委托面試制度。對未按規定落實事前報備和委托面試制度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9.招聘崗位中所涉及的專業類別,均參照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全國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國(境)外高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
10.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應聘人員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定向培養、委托培養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11.寧波市鄞州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在編人員不列入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12.聘用人員為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入職時需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水庫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項待遇。
13.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寧波市第六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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