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學院地處全國文明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粵港澳大灣區重要節點城市——惠州,是省屬全日制公辦本科高校、全國新建本科院校聯盟副理事長單位、普通本科轉型試點高校、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和省創建國家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立項院校、省高校“三全育人”體制機制建設試點單位、省課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
為落實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35名,詳情請關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惠州學校人力資源部官方網站發布的公開招聘公告,現將有關招聘計劃通知如下: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其他條件,詳見《惠州學院2025年度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進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薪酬待遇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執行。引進待遇按照學校規定執行,若符合惠州市新引進人才安家落戶補貼發放政策的可按惠州市相關規定執行。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以廣東省人社廳和惠州學院人力資源部官方網站發布的公開招聘公告時間為準。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登錄廣東省人社廳報名系統和惠州學院報名系統http://zpgl.hzu.edu.cn/,查看具體報考崗位要求等信息,并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填報相關信息并提交,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
(三)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要上傳提交的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掃描件)如下: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系統填報后自動生成,無需上傳);
2.本人彩色證件照;
3.個人簡歷;
4.身份證(正反面);
5.學歷學位證書(從大中專學歷起各個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報告);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由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等單位出具的相關材料;
6.有職稱要求的需提供職稱證;
7.有提供成績單要求的需提供專業課程成績單;
8.有中共黨員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9.報考崗位所需的各類業績成果材料;
10.其他能說明自己能力的各種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
(四)注意事項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否則報名無效。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報名時對所填報資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性負責。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4.招聘崗位專業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或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境外留學人員所學學科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相近但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報考時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以及對比國內學校專業開設課程表等證明材料。
5.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1.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廣東省人社廳進行資格初審,詳情請留意省人社廳官方網站。
2.資格復審
會議評議前由學校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果當場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等相關資料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會議評議資格。資格復審時需提交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因入圍會議評議的應聘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不予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
考試采取直接業務考核的方式進行,具體包括通訊評議和會議評議。
崗位代碼為A的崗位:考核方式為“會議評議”。
崗位代碼為B的崗位:考核方式為“通訊評議+會議評議”。
(一)通訊評議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選,學校將進行通訊評議。
評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學科研水平、創新能力、發展潛力及崗位匹配度等。評議成績為百分制,60分以上為合格(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崗位不低于1:3比例確定進入會議評議人選,不足1:3比例的,可按實際合格人選確定。
(二)會議評議
評議方式為現場教學展示及現場答辯。評議成績為百分制,60分以上為合格(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成績相同者,按通訊評議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仍相同,按最后一環節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仍相同,由學校另行組織面試。
(三)考試時間地點安排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留意所報考二級學院通知,并保持通訊暢通。
七、體檢
根據會議評議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入圍體檢人員由惠州學院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入圍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否則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結果通過電話或短信等方式告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相關規定實施。
九、公示和聘用
應聘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會議審定通過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惠州學院官網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十、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將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崗位考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照公告中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十一、有關說明
1.本公告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之日。
2.本公告及具體招聘條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數。
3.本公告關于成績的計算,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
4.應聘人員應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聯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5.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6.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和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2-2529142(人力資源部)
監督投訴電話:0752-2527273(紀檢監察室)
二級學院聯系方式詳見崗位表
附件:惠州學院2025年度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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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c.hzu.edu.cn/2025/032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