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人才隊伍現狀及事業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衛生系列副主
二、引進計劃
引進事業編制人才42名,崗位目錄見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引進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引進人員崗位表中的“45周歲及以下”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引進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引進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安徽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引進對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引進程序
本次公開引進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全程監督實施。
(一)發布公告。
在宿馬園區官網、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宿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及相關媒體上發布引進公告,公布引進崗位、報名條件及引進方式方法等。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要求。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報考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報名材料。
(1)《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人員引進資格審查表》。應聘人員填寫的業績成果及獲獎情況需提供佐證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個人簡歷(自薦材料);
(4)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5)職稱資格證書掃描件。
4.報名方式。
請將以上報名所需提交材料統一掃描后一次性壓縮打包發至報名指定郵箱:1205354824@qq.com。郵件標題為“本人姓名+報考崗位”。
(三)資格復審。
根據考生網上報名提供信息,經初審符合崗位條件的,通知應聘人員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將貫穿引進全過程。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職稱資格證書;
4.《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人員引進資格審查表》及個人1寸免冠照片;
5.個人簡歷(自薦材料)。
申報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個人學歷學位對應專業應與崗位需求專業一致。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面試通知,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五、考試內容和方式
人才引進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職業道德和行為表現等方面,總分為100分。根據通過資格復審人數,確定面試分組,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實際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一)體檢。按照應聘人員考試成績的高低順序及引進崗位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引進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靼凑盏虏偶鎮涞臉藴?,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學習和工作表現等。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一步復審。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引進所需相關材料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綜合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引才對象,并在宿馬園區官網、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宿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和相關事宜。
八、簽約聘用
在公示結束后引進人才須15日內來院試用,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后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合同,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進人才根據宿州市市直事業單位現行人才政策有關規定,兌現落實政策待遇。引進人員入事業編制。
九、其他事項
引進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有關引進政策及面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宿馬園區官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官網查詢。
報考者網上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本《方案》由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7-2986117(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
監督電話:0557-3022412(市衛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附件1: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計劃表.xlsx
附件2: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人員引進資格審查表.docx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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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jw.ahsz.gov.cn/gggs/195455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