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亞灣開發區協管員隊伍整合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惠灣委辦[2013]72號)和《關于做好大亞灣區人社局社會事務協管員考核選聘工作的業務指導意見》(惠灣人社[2018]71號)等規定,按照公開考核、人崗相適、擇優選聘的原則,大亞灣開發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結合近期社會事務協管員空缺情況及工作實際,就面向社會考核選聘1名社會事務協管員公告如下。
一、崗位條件
(一)選聘崗位
此次公開考核選聘社會事務協管員崗位1名,主要協助開展培訓就業、轄區企業涉外人員用工管理、就業登記及相關人力資源管理等輔助性工作。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愿意承擔工作責任和義務;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齡在18-35周歲之間;
4.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一般為法學、人力資源管理、漢語言文學、英語、社會學等相關專業。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者優先。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和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選聘為社會事務協管員的。
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工作經歷等截止計算日期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二、主要程序
此次考核選聘社會事務協管員不等同于國家公務員考錄或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和擇優考核的形式進行。
(一)接受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將下列材料掃描件壓縮包發到指定郵箱進行網絡報名:
1.填寫《2023年大亞灣開發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社會事務協管員考核選聘報名表》;
2.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國外(境外)學歷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4.其它材料。
聯系方式:廣東惠州大亞灣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廣東惠州大亞灣開發區澳頭大亞灣大道41號四樓),郵政編碼:516081,聯系電話:0752-5561280,網絡報名電子郵箱:dywrsj@dayawan.gov.cn。
(二)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逐一審核報考人員信息和資格條件,并按選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擇優確定入圍考核測評人選;未達到1:3比例的,視情相應減少(或取消)選聘計劃。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報名資格。
(三)組織考核。考核總成績滿分為100分,一般采取現場結構化面試測評的方式進行。具體測評時間、地點和面試考核方案等另行確定。
(四)體檢考察。按照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并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組織實施。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對體檢合格者,可結合實際在一定范圍內借鑒相關規定對其個人進行考察了解并形成書面的考察材料。
(五)研究公示。綜合考核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經集體討論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局集約網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辦理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按照規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
三、薪酬待遇
本次考核選聘的社會事務協管員不納入編制管理,直接與大亞灣開發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建立勞動關系,其薪酬待遇按《關于印發<大亞灣開發區社會事務協管員薪酬待遇分配指導意見(修訂)>的通知》(惠灣人社[2022]62號)等執行。
聯系方式:廣東惠州大亞灣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廣東惠州大亞灣開發區澳頭大亞灣大道41號四樓),郵政編碼:516081,聯系電話:0752-5561280。
本公告由大亞灣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2023年大亞灣開發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社會事務協管員考核選聘報名表.doc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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