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海南省面向全國引才引智,采取剛性引進方式,為二級以上醫院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以急需緊缺崗位為重點,面向全國剛性引進“好院長”1名、“好醫生”50名(根據實際需求動態調整)。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
3.具有較扎實的醫療衛生專業知識,能夠滿足我省醫療衛生機構合作需要,能夠顯著提升衛生事業發展水平;
4.身體健康;
5.無違法犯罪記錄;
6.不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流動的情形;
7.
8.法律、法規、規章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資格條件
1.“好院長”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引進的三級醫院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三級醫院院長或副院長;引進的二級醫院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二級以上醫院院長或副院長;引進的三級醫院副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三級醫院副院長或科室主任,引進的二級醫院副院長應現任或曾任二級以上醫院副院長或三級醫院科室負責人(主任或副主任);
(3)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4)管理業績突出,取得國內同行公認的管理成績。
(5)剛性引進的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2歲,急需緊缺的優秀人才可適當放寬。
2.“好醫生”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服務的應具有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三級醫院的學科帶頭人或擔任三級醫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職務、省級醫學會專科副主委以上職務的主任醫師,學歷可放寬至本科;在二級醫院、市縣級公共衛生機構服務的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3)具有10年及以上臨床工作經驗或公共衛生工作經驗,急需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
(4)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22)》的專業技術人才;
(5)符合我省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急需緊缺專業崗位要求;
(6)剛性引進的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2歲,急需緊缺的優秀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失信被執行人;
4.《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規定不能應聘的;
5.現役軍人;
6.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存在以下禁止被錄(聘)用為公務人員的情況: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優惠待遇
1.編制、崗位和社保等問題。各市縣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將現有編制優先用于引進人才。
2.配偶就業安置和子女上學等問題。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其配偶自愿來海南就業的,按照《海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瓊辦發[2018]39號)有關規定辦理。其子女入園入學和中、高考報考按照《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瓊教基[2018]29號)有關規定辦理。
3.安家費。凡簽約8年以上(含8年)的,在正式聘任后一次性發放安家費。具體標準為:三級醫院“好院長”60萬元;二級醫院“好院長”50萬元;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50萬元;二級醫院、市縣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40萬元。如服務期少于3年而解除或終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調離、辭職、自動離職、解聘等)的,須退還全部安家費;服務時間少于8年的,已發的安家費按每少服務1年退還1/8計算金額給發放部門。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
4.特殊補貼。引進人才前5年發給特殊補貼,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結果分等次發放,考核結果未達到稱職的不發放。原則上用人單位應把引進的“好院長”“好醫生”統一納入單位年度考核,不單獨組織。省衛生健康委視情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考核。具體標準如下:三級醫院“好院長”年度考核為優秀的10萬元、稱職的8萬元;二級醫院“好院長”年度考核為優秀的8萬元、稱職的6萬元。三級醫院、省級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年度考核為優秀的8萬元、稱職的6萬元;二級醫院、市縣公共衛生機構“好醫生”年度考核為優秀的6萬元、稱職的4萬元。前五年內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合同后不再發給特殊補貼。婦幼保健、疾病預防及未評定級別的醫療衛生機構參照執行。
四、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按要求將填寫《海南省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報名登記表》發送至chenlizhi@hainan.gov.cn電子信箱,并按要求將資格審查材料復印件按序號膠裝,采取郵政特快專寄省衛生健康委人事處;登記表重復發送超過2次不接受報名。
2.報名時間:第一批
3.聯系人:陳老師、夏老師;
4.聯系方式:0898-65373065、65332511。
5.郵寄地址:海口市美蘭區海府路59號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312室,郵編:570204。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
(1)個人綜合報告
(2)海南省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報名登記表;
(3)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在學信網和學位網的相關證明材料;海外留學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執業醫師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文件;
(6)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任職文件等,如科主任任命;
(7)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社保或個稅;
(8)可提供的重要獲獎證書和業績證明等材料。
2.資格審查方式方法
省衛生健康委組織開展資格審查,向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提交資格審查合格名單,經審核后在省衛生健康委網站公示。資格審查無合適人選的,根據用人單位需求,視情列入下一批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包括面試、試用期、正式聘用后),對偽造、剽竊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限期市縣衛生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取消聘用資格或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并退回安家費等,其相關后果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三)組織考評
考評及資格審查由省衛生健康委統一組織實施,對剛性引進人才按計劃組織考評。
1.考評時間:分兩批組織,第一批擬于6月中下旬組織,第二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另行通知;
2.考評方式:原則上組織現場面試,視情采取網上面試;
3.考評內容:醫德醫風、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重點考評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能力和工作業績。
4.考評專家組構成:考官由省衛生健康委根據申報人選專業,按照相關規定抽調相關學科優秀專家和用人單位相關人員組成,人數為5-7人。
專家組確定考評合格名單后,報請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合格名單反饋給相關市縣衛生主管部門。
(四)確定預聘名單
相關市縣衛生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及用人單位以考核評估結果為依據,按1:1比例確定剛性引進預聘名單,并在省衛生健康委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如預聘人員放棄聘用、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查存在問題影響聘用等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低依次遞補或根據本院實際情況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五)簽訂合同和辦理調轉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經同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由衛生主管部門指導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確立人事關系,按有關規定為剛性引進人才辦理聘用(調動)手續。擬聘人員應提供并協調原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因證明材料不全或缺失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辦理人才引進手續的,由個人承擔后續責任。
五、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經查實有偽造、剽竊等弄虛作假行為,限期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按要求退回安家費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專家,按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紀委監委派駐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監督。
六、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第一批剛性引進“好院長”“好醫生”崗位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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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303/7d762d96614241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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