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巴馬瑤族自治縣百林鄉人民政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交通協管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職位
交通協管員1名(退役軍人優先)。
三、招聘條件
(一)戶籍條件:持有河池市巴馬瑤族自治縣轄區戶口的優先。
(二)崗位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服從領導,大局意識、組織紀律觀念、團結協作精神和集體榮譽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持有C級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
3.工作能力較強,有較好的綜合組織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能正常使用電腦辦公軟件,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經歷的優先。
(三)學歷及專業要求
全日制大學??萍耙陨蠈W歷,不限專業。(特別優秀者可放寬至高中(含)以上學歷)。
(四)性別及年齡要求:男性,年齡在18—40周歲。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資格審查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百林鄉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招聘工作。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19日—2021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1)《百林鄉崗位招聘報名表》2份(詳見附件)。
(2)有效的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專業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無犯罪記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貼在報名表上)。
3.報名地點:百林鄉人民政府二樓黨政辦公室。
(二)面試
根據報名審核情況,由百林鄉人民政府決定進行相應的面試、技能考核。根據各項考核考評成績決定錄用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試通過后由百林鄉人民政府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在原單位的政治思想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犯罪行為等。如發現有違法違紀及犯罪行為或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一律取消其作為被考察人的資格。
(四)確定聘用人員
經資格審查、面試合格后,擇優選定試用人員,試用期15天,試用人員與百林鄉人民政府簽訂試用合同。根據試用期間的現實表現,決定聘用的,參照巴馬瑤族自治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工資待遇
從試用期開始,工資按鄉聘用人員工資發放。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必須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如有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其他未盡事宜,請向百林鄉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咨詢。
聯系地址:巴馬瑤族自治縣百林鄉人民政府百林街上
聯系電話:0778—6128040
聯系人:劉平進
(三)本公告解釋權為百林鄉人民政府。
巴馬瑤族自治縣百林鄉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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