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小茹考上了圖書館的事業編,以為自己即將過上安穩日子,卻未曾料到竟是一頭扎進了一個大坑……報到當天,小茹沒等來圖書館來接人,被別的部門帶走了。帶她走的人語重心長地說“年輕人嘛,先去其他崗位歷練一下,積累些經驗,對你將來有好處。”
小茹雖然心有疑慮,但也只能跟著走。等她到了新的工作地點才發現,周圍大多是公務員,只有自己和另外一個人是事業編。在接下來一年多的時間里,小茹深刻地體會到,所謂的歷練實在是太輕描淡寫了,她這分明是在歷劫。那些最不好干的工作都落到了她的頭上,一旦做得不好,還會被指責能力不行。
在這種“混編混崗”的環境下,小茹的日子過得格外艱難,說是事業編吧,在單位卻不受待見,想辭職吧,又舍不得好不容易考上的編制,何況還有服務期限制,但是不辭職吧,這樣的日子何時才是個頭呢。
事業編,向來是眾人擠破腦袋都想進入的崗位,然而,事業編就像開盲盒,有時候會開出不那么好的結果,而其中一種就是小茹這種“混編混崗”的狀態,此時事業編人員的日子或許并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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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究竟什么是“混編混崗”,它會帶來哪些弊端,又有沒有辦法可以避免呢?
01.
什么是“混編混崗”?
混編混崗,是指行政機關所屬行政編制人員和其下屬單位所屬事業編制人員或其他非行政人員交叉使用。在沒有下屬事業單位或人員較少的行政機關,甚至還會跨部門、層級借用事業人員到機關從事行政工作。
“混編混崗”其實并不符合規定,根據機構編制法規和政策規定——
行政機關使用行政編制,設置行政崗位,人員使用行政編制;
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設置事業崗位,人員使用事業編制。
但這種現象在基層單位仍然較為普遍,尤其是在鄉鎮一級。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基層行政編制不足,且工作任務繁重,導致這些單位不得不從事業單位“借人”。
02.
“混編混崗”坑在哪兒?
之前在《有編制,免筆試,為什么「人才引進」上岸的人卻后悔了?》也提過,一些進入事業單位的人感到后悔,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他們雖然擁有事業編制,但實際上卻進入了行政科室工作。具體來說,有哪些不好的地方?
(1)工作分配不公
在混編混崗的情況下,由于人員編制的復雜性,工作分配往往缺乏明確的依據,事業編人員常常面臨著繁重的工作任務。一方面,這些單位借調事業單位人員本身就是因為人手不夠;另一方面,在行政科室,行政編制人員擁有更大的話語權,往往大量瑣碎、繁雜的工作都會推給事業編人員。
不僅如此,由于事業編人員相對處于弱勢地位,一旦工作中出現問題,事業編人員往往更容易成為 “背鍋俠”。
(2)待遇不平等
事業編制人員雖然肩負著繁重的工作任務,但在薪酬和福利方面卻常常不如行政編制人員。例如,公務員享有的車補、績效工資等福利,往往高于事業編制人員,一年下來,兩者之間的收入差距達到數千甚至近萬元。
這本質是因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在身份上的區別,但身處同一個單位,從事著相似的工作,薪酬、福利和補貼等方面卻存在顯著的不平等,很容易讓人感到心理上的不平衡。
(3)晉升機會受限
盡管活是事業編人員干的,但提拔卻沒他們的份。由于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有著不同的晉升體系,事業編制人員所在單位實際上并不是他們的工作單位,可以理解為“寄人籬下”。因此,即使工作表現再出色,事業編人員也無法被所在單位提拔,只能眼看身邊的人晉升。
03.
如何避免進入“混編混崗”單位?
建議選崗的時候,盡量選擇一些獨立的事業單位,像某某局下屬的中心這種混編混崗的幾率是比較大的。一般來說,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如普通高等教育機構、非營利醫療機構、非盈利學校等)混編混崗的可能性較小。
不過,對于很多事業編來說,“混編混崗”幾乎已是常態,作為個人,很可能并沒有選擇,尤其是很多時候是“崗選人”,而不是“人選崗”。
假如不幸被調去了“混編混崗”的單位,應該怎么辦?
首要建議是放平心態,減少比較。畢竟行政編和事業編就是不同的,你屬于事業編制,只不過是工作地點換了一個單位,要比也應該是跟原單位去比,跟行政編比沒有意義,反而會加深自己的焦慮,影響心情。
其次,“混編混崗”的體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單位領導。如果身處的單位還可以,那么不妨先干著,同時留意有沒有機會回到原單位。對于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或要求,也要懂得為自己據理力爭,這次全盤接受,那下次很可能就會變本加厲了。畢竟是個事業編制,也不能把你怎么樣。要實在做不下去,還有考公這條路可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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