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非升即走”制度的起源地,美國哈佛大學近期惹了眾怒。
該校文理學院規定,包括學院研究員、講師、輔導教師和教學助理在內的非終身軌教職人員,最多只能任教8年,只有極少數情況例外。
就連今年獲得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的美國科學家維克托·安布羅斯(Victor Ambros),也曾因為研究過于“超前”無人理解,錯失哈佛大學終身教職。
而在今年春天,哈佛大學非終身軌的教師自己組織起來,成立了一個捍衛自身權益的工會組織——哈佛大學學術工作者工會,旨在與校方協商提高工資、改善福利,從而創造更好的工作條件。
日前,記者就哈佛大學制定有限任期相關政策的理由、與工會組織的磋商現狀郵件詢問校方,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反對者眾
在哈佛大學流傳著一個古老的笑話:“在大多數高校,要想獲得終身教職,你得寫本書;而在哈佛大學,要想獲得終身教職,得等到有人寫一本關于你的書。”
在哈佛大學獲得終身教職的難度可見一斑。
據統計,哈佛大學大約有6000名員工屬于非終身教職,即以短期合同聘用的學者,其中大部分合同不可續簽且有時間限制。
相較于穩定的終身教職,非終身軌教職人員面臨許多困境,包括工資低于生活成本,工作不穩定,缺乏對國際員工的保護,兒童保育支持、育兒假和醫療保險方面不平等,以及歧視、騷擾和欺凌等問題。
此前,由哈佛大學非終身教職教師等成員組成的“有限任期工作組”,針對341名該校文理學院的教職工、學生和校友進行了一項調查。調查顯示,91.2%的受訪者表示支持終結文理學院教師的任期限制政策。在該調查結果的發布會上,工會組織成員亦呼吁立即取消這一限制。
這份長達46頁的報告顯示,受訪者認為有限任期在多方面具有負面影響:
- 跨學科合作:該制度對部門的連續性、士氣和文化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超過三分之二的受限受訪者表示,有限任期阻礙了協作和跨學科工作。
- 同事關系:有任期限制對當事人與同事的關系有很大的負面影響。
- 教育質量:有限任期對教育質量產生了負面影響。在校學生和校友均強調,有限任期妨礙了他們從相關教師那里獲得指導和情感支持;更有42%的學生和校友報告稱,由于任期限制相關政策,他們失去了導師和任課教師。
- 多樣性:對教師群體的多樣性產生了負面影響。
- 招聘:該政策使哈佛大學在與其他常春藤聯盟高校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 對生活質量的直接影響:任期有限的教師報告稱,該政策對他們的職業發展和心理健康產生了負面影響,包括在學術就業市場上的競爭力下降等。
一位哈佛大學非終身軌教職人員表示,生活在全美最昂貴的地段之一,收入與生活成本不相稱。根據公開數據,哈佛大學所在的劍橋地區一居室公寓的平均月租金為2700美元,而許多哈佛大學非終身軌教職人員的年薪約為5萬美元,相當于需要將超過六成的年薪用于支付租金。
在一位哈佛大學教授意第緒語的教師看來,現行的有限任期政策“殘酷、具有破壞性、荒謬”。她表示,“這份工作一直是我生活中的樂趣。但同時,由于沒有機會在8年后繼續發展,我的能力受到了限制”。
她介紹,每當一位意第緒語教師離開,整個項目必須從頭開始。目前,她已在哈佛大學工作6年,她說,“我所做的一切都將在一年半后付諸東流。”
另一位教授亞美尼亞語言和文化的教師,則面臨更短暫的時間線:“還有8個月的時間,我就會被解雇。”她表示,這種政策不僅對教師有直接影響,同時也會損害學生的權益,會讓他們失去導師和推薦信撰寫者。
“我們不是要求終身教職。”她說,“我們的要求是,根據系里的需要和擔任該職位員工的表現可以續簽合同。”
工會抗爭
今年春天,哈佛大學的非終身軌教職人員成立了一個工會——哈佛大學學術工作者工會。該工會隸屬于美國聯合汽車工會(UAW),后者是一個擁有近40萬名成員的工會,涉足多個行業和領域,是美國高等教育工作者工會化進程中的重要參與者。
哈佛大學學術工作者工會的官網顯示:“我們的工作在推動哈佛成為世界領先的研究和教育機構中發揮著關鍵作用。我們相信,組建工會能夠讓我們與哈佛協商提高工資、改善福利,從而給我們創造更好的工作條件,為學生和學校持續提供高質量的教學和研究。”
此前,美國部分高校也曾成立相關工會,經過談判后,部分高校已經爭取到可觀的權益:
- 福特漢姆大學:2018年開始,該校的非終身軌教職人員工會談判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前3年的工資中位數增加13%;二是所有工作已滿5年的全職教職工可以擁有為期兩個學期的學術帶薪休假。
- 加州大學:在2022年達成的協議中,該校大多數博士后將在2023年10月之前上調20%至23%的工資,上調工資高達12000美元;目前,工資最低的博士后預期在5年內工資增加57%。
- 哥倫比亞大學:2022年,經該校工會談判博士后底薪上調為6萬美元,助理研究員底薪上調為66100美元。調整后的博士后底薪成為紐約市內最高的博士后底薪。
由于工會與學校的正式集體談判需要一段時間,哈佛大學學術工作者工會希望在與該校達成首個共識協議前,暫停對有限任期教師的解雇。
對此,哈佛大學的管理人員表示,他們不會在正式的集體談判過程之外處理這個問題。這一拒絕可能意味著更多的教師在談判拖延的不確定期內被解雇。
制度起源
實際上,“非升即走”制度即起源于哈佛大學。
18世紀前,哈佛大學的教師職位分為教授與助教兩種類型,前者從校外招聘,屬于永久職位;后者通常由本校畢業生擔任,在7年任期后可以續約。
在1716年和1760年的兩次助教任期制度改革后,助教的任期規定為最長8年,期滿后需視情況決定是否聘用。這一任期限制可以說是“非升即走”制度的雛形。但當時,任期后離開學校并非強制措施,期滿多次續約成為常態。
直到1860年,哈佛大學要求在一定任期之后,教師繼續任教的前提是職稱的晉升,由此形成了“非升即走”規則。此后,陸續有美國高校借鑒該聘任制度,而美國大學教授協會也推廣了這一制度。
至今,“非升即走”制度已成為不言自明的規則。但由此產生的一系列問題仍值得深思,諸如在考察期內,學術人才能否充分展示學術才能;外在考核壓力是否超越內在驅動力;科研環境是否構成充足保障等。
正如社會學家劉易斯·科塞(Lewis Coser)所說,學院人的典型生涯是一個在學術地位的階梯上緩慢攀升的過程,但這個過程可能是優秀知識分子取得成就的障礙,因為學術晉升的要求和知識進步最理想的條件并不一致。
參考資料:
https://www.insidehighered.com/news/faculty-issues/tenure/2024/10/28/non-tenure-track-faculty-demand-harvard-stop-forcing-them-out
https://academic-appointments.fas.harvard.edu/appointment-parameters
https://www.thecrimson.com/article/2024/5/23/labor-commencement-feature/
https://www.thecrimson.com/article/2023/2/7/union-non-tenure-workers/
https://harvardacademicworkers.org/
https://matt-welsh.blogspot.com/2010/06/how-to-get-tenure-at-harvard.html
何柳.(2021).“非升即走”制在我國的實施現狀及完善路徑研究.(eds.)《上海法學研究》集刊2021年第16卷 總第64卷(pp.100-106).
岳英.(2015).美國大學的"非升即走"制度及其期限設置的合理性.北京大學教育評論,13(2),13.
張東海.(2013).“非升即走”的邏輯及其引入我國高校的可能性.比較教育研究,35(11),6.
